自2023年8月25日起,我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
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
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20%;
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贷不认房,如贷款全部结清,最低首付20%;如有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比例最低30%;如有2笔贷款未结清,不得再贷款。(具体以银行实际操作而定)
(一)贷款额度
普通缴存:
自2024年5月1日起,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凡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宅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6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20万元。
提醒:本次调整仅限申请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
人才贷款额度 ①通过各类人才平台引进使用的D类(含,下同)以上人才最高可贷150万元/人。
②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最高可贷100万元/人。
③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可贷75万元/人。
④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在嘉善县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75万元/人。
⑤在本市外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可贷50万元/人。
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2024年5月1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及组合贷款额度调整为:
①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单人最高可贷72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可贷144万元。
②非首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人最高可贷6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可贷120万元。
品质提升贷款额度 符合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家庭在2024年5月1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申请公积金及组合贷款最高可贷75万元/人。
(二)贷款受理范围
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最高可贷额
①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缴存人,单人缴存最高可贷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可贷100万元;
②购买二手房等(除新建商品住宅外)的缴存人,单人缴存最高可贷款3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可贷60万元。
③符合保底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在嘉兴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
(三)首付比例

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

(四)贷款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为15倍。即缴存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得低于4万元,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提取。
(五)保底贷款额度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在本政策实施以后,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本市缴存人,单人可贷额度为25万元。
购买二手房等(除新建商品住宅外)在本政策实施以后,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本市缴存人,单人可贷额度为20万元。
符合保底贷款条件的非本市缴存人,在嘉兴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

(六)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嘉兴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七)商转公贷款
2024年4月1日起,市本级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发放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商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大家可向原商贷发放银行提出办理申请,具体由各公积金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或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本息业务,以减轻还贷压力。
温馨提示: 在办理上述提取业务时,大家要计算好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哦,以免影响后续商转公贷款额度的申请。
备注
本次调整仅限申请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不享受;
支持人才安居政策只享受一次,A\B\C\D\E\F类人才需登陆嘉兴人才码进行认定。(浙里办APP-嘉兴人才码);
长三角特指:浙江、江苏、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
2023年8月25日起,贷款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按购房地所在县市区范围认定,如在平湖市购房贷款的以平湖市范围内房产登记信息为准;
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第三次不能贷;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不享受存贷不挂钩的优惠政策(包括人才安居、保底贷款、城市品质提升政策)。

以上内容版权归房产超市网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刊登  制作时间:2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