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城市 |
关键词 |
政策内容概要 |
1月22日 |
浙江 |
住宅全装修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正式通过审查、公示,批准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详细】 |
2月1日 |
重庆 |
预售商品房 不得抵押 |
从2月1日起,抵押房地产不得用于预售,预售商品房不得用于抵押,规范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做好土地抵押转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衔接工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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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
福州连江 |
限购 |
福州连江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城关地区拥有两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城关地区拥有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无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均失去城关地区(凤城镇、敖江镇、江南乡)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购房资格...【详细】 |
3月1日 |
杭州 |
限购升级 |
杭州市房管局发布调控新政:自3月1日起,杭州本地居民禁购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在杭购房需提供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富阳、大江东统一执行限购措施...【详细】 |
3月1日 |
河北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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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升级 |
2017年3月1日起,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详细】 |
3月2日 |
河北涞水 |
限购 |
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限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涞水县购房需先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详细】 |
3月7日 |
河北崇礼 |
限购升级 |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可以购买2套普通住房,本地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本地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4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较2016年政策有所提升),购买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详细】 |
3月8日 |
南昌 |
限购升级 |
3月8日,南昌“限购令”升级,史上最严限购令正式实施。南昌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至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的区域。市区有房者在限购区内不能再买房...【详细】 |
3月9日 |
安徽滁州 |
限购 |
3月9日下午,安徽省滁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并解读市国土房产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第三套首付款不低于60%...【详细】 |
3月12日 |
三亚 |
限购升级 |
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禁止预售商品房转让;严禁开发企业与客户签订“阴阳合同”;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详细】 |
3月14日 |
江西赣州 |
限购 |
3月14日,赣州市出台规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限购措施包括:在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单独购买住宅...【详细】 |
3月14日 |
嘉善 |
限购升级 |
自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我县拥有一套房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我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房...【详细】 |
3月16日 |
青岛 |
限购升级 |
要求自16日起,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详细】 |
3月16日 |
南京 |
限购升级 |
明确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主城有2套及以上家庭不得购买新房、二手房...【详细】 |
3月17日 |
北京 |
调控加码 |
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详细】 |
3月17日 |
石家庄 |
限购 |
3月17日晚间,石家庄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详细】 |
3月17日 |
广州 |
调控加码 |
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新通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详细】 |
3月17日 |
郑州 |
调控加码 |
3月17日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详细】 |
3月18日 |
长沙 |
限购 |
据长沙市政府网站:
①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②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 ;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 2 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5% ;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 2 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45% ;暂停发放第 3 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详细】 |
3月20日 |
长沙 |
调控升级 |
即日起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并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新规,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详细】 |
3月20日 |
句容 |
限购 |
3月20日,句容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句容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详细】 |
3月21日 |
河北廊坊 |
扩大限购区域 |
3月22日起,该市将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限购区域内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详细】 |
3月21日 |
嘉兴 |
限贷 |
3月21日晚,嘉兴限贷,本地人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将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最低首付比例将不低于50%;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二套房,有贷款未结清首付提升到50%。3月21日及之前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然按照新政策前执行...【详细】 |
3月22日 |
北京 |
纳税从严 |
北京昨夜发文:非京籍购房纳税记录进一步从严:根据北京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京需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此前关于纳税记录的认定,是5年期间,每年至少一次纳税记录即可。此次新的公告发布后,就改为往前推算的5年里,每个月都要有纳税记录,这是对购房资格认定的进一步从严...【详细】 |
3月24日 |
北京 |
新政 |
央行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详细】 |
3月22日 |
浙江 |
放宽落户 |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通知,要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全面放开县(县级市)落户限制,同时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详细】 |
3月26日 |
北京 |
叫停
“商改住” |
3月26日晚,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全面叫停“商改住”。根据公告,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不得卖给个人,而个人购买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二是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详细】 |
3月28日 |
杭州 |
调控升级 |
3月28日,杭州调控升级:一是明确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即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增设企业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三是增设对户籍由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的购房限制,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同时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详细】 |
3月30日 |
广州 |
调控升级 |
(一)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简称法人单位,下同)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详细】 |
3月30日 |
青岛 |
调控升级 |
一、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实施...【详细】 |
3月30日 |
淄博 |
调控升级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相关证件、材料和房源信息等在售楼处进行公示。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并及时进行网签合同备案,严禁滞后网签。二、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上载明的预售价格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10%(含10%)范围内上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10%的,需先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网签。自4月1日起执行...【详细】 |
3月30日 |
嘉兴 |
调控补充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7〕4号)精神,为保障顶尖、高端人才在我市本级购房所享受的优惠措施,明确非本市户籍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凭有关部门证明不列入我市本级限购范围之内...【详细】 |
3月31日 |
天津 |
调控升级 |
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天津市各大银行将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天津已有一套住房或在该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通知还规定,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详细】 |
4月1日 |
江苏启东 |
限制交易 |
据江苏省南通市辖下启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4月1日,启东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意见指出,限制非启东籍居民在本市的商品住宅交易行为。自文件试行之日起,非启东籍居民在启东购买一手房的,从网签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非启东籍居民在启东购买二手房的,从产权变更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意见自2017年4月2日起试行...【详细】 |
4月1日 |
太原 |
公积金 |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对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将按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息,同时停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详细】 |
4月1日 |
海宁 |
调控升级 |
一、自2017年4月2日起,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截至购房之日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须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连续缴费未满1年的,不享受海政办发〔2016〕48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购房补贴政策。二、购房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详细】 |
4月8日 |
珠海 |
调控升级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珠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加强本市范围内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非本市居民购房需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
...【详细】 |
4月8日 |
常州 |
限卖 |
4月8日晚间,常州出台楼市新政,再次将调控政策升级,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30%提高至50%。新购买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政4月9日起开始执行...【详细】 |
4月9日 |
惠州 |
调控升级 |
据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官网消息,《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自4月9日起,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详细】 |
4月12日 |
成都 |
限购升级 |
4月12日,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规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除此之外,新政对开发商捂盘惜售、首付款资金来源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详细】 |
4月14日 |
海南 |
限购升级 |
从4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详细】 |
4月15日 |
秦皇岛 |
限购新政 |
自2017年4月15日起,秦皇岛海港区城市建成区(不含金梦海湾商务旅游度假区)、北戴河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实施限购政策...【详细】 |
4月 |
浙江 |
房产新政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网上办理预售证,还要公开全口径库存,《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详细】 |
4月 17日 |
平湖 |
限购 |
自2017年4月17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嘉兴港区)暂停向在我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详细】 |
4月 17日 |
兰州 |
扩大限购 |
4月17日,兰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将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划定为限购区域。即日起,凡是想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房的,不论是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需按新规执行,有效期五年...【详细】 |
4月 18日 |
海宁 |
限购 |
海宁自2017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详细】 |
4月 18日 |
西安 |
限贷 |
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地居民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不低于30% ,二套房不低于40%,三套及以上停止贷款...【详细】 |
4月 19日 |
嘉兴港区 |
限购 |
港区自2017年4月19日零时起,实行住房限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在嘉兴港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平湖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详细】 |
4月 19日 |
桐乡 |
限购 |
我市自2017年4月19日零时起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在我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详细】 |
4月 19日 |
海南 |
限价 |
4月19日,海南省物价局印发《实施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时,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如需重新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防止随意涨价行为...【详细】 |
4月 21日 |
上海 |
土地新政 |
4月21日,上海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红头文件《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商办土地出让明确若干重大新规,规定有效期:2017年4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详细】 |
4月22日 |
广东江门 |
限购 |
本地户籍限购3套,外来人员需缴半年个税:非江门市户籍家庭提供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非江门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拥有1套住房但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详细】 |
4月 23日 |
宁波 |
限购、限贷 |
4月23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50号)。同日,宁波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两份通知,宁波市从4月24日起正式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并同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详细】 |
4月 24日 |
杭州 |
政策加码 |
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或转让。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房屋管理部门对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将自持商品房屋“以租代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销售的行为予以认定,并纳入“黑名单”,国土部门据此取消相关企业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
...【详细】 |
4月 24日 |
北京 |
定向加息 |
北京部分商业银行自5月2日起首套房将执行基准利率,即4.9%的年利率;二套房将上浮20%,执行5.88%的年利率...【详细】 |
5月11日 |
镇江 |
新政 |
中国镇江网发布了《市区户籍居民优先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操作细则》,明确了:1、镇江市区户籍家庭经相关部门查验后可获《优先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证明》;2、优先购房人在开发商同一批次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已登记的意向购房人超过销售总套数时,享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3、开发商不得对优先购房人选房时有歧视性政策;4、无房购买人购买市区普通住房的,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非普通住房的,不享有优先购买权;5、2017年6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执行本细则...【详细】 |
5月12日 |
海口 |
新政 |
海口市进一步明确了限购范围,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在海口城区设置限购区域。对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在非限购区内申请首次购房;二是在限购区域内,要求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在省各市县的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才能购买首套房...【详细】 |
5月12日 |
三亚 |
新政 |
三亚市方面,要求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在三亚市中心主城区购买住房及在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同时,三亚将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详细】 |
5月13日 |
南京 |
调控升级 |
1.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加强土地供后监管。3.提高土地市场准入门槛。4.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方式。5.加大人才安居房供给。6.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7.指导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申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8.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外销售...【详细】 |
5月15日 |
环京津三地 |
首次跨省调控 |
北京通州区宣布,将与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建立“通武廊房地产治理工作组”,三地将从哄抬房价、操纵市场价格,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垄断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等方面,打击投机炒房炒地行为...【详细】 |
5月15日 |
河北省 |
统一限购 |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外地人在环首都、环雄安购房须提供3年社保或纳税证明。《意见》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统一了限购政策,特别提出环首都重点地区更要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稳定房价不力将实施问责。...【详细】 |
5月15日 |
承德 |
限售 |
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在市区(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兴隆县、滦平县、丰宁县、承德县、平泉县范围内,能够提供本市一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含)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详细】 |
5月15日 |
开封 |
限售新政 |
5月15日早间,开封市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限制售卖,规定了在开封市区内购买的新建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规定房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详细】 |
5月17日 |
唐山 |
限购升级 |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唐山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唐山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详细】 |
5月17日 |
上海 |
清理整顿“类住宅”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对近期广受关注的类住宅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明确。意见显示,上海将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并重新审核尚未上市销售的项目...【详细】 |
5月18日 |
济南 |
限购细则 |
济南发限购细则,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社保满半年享3成首付...【详细】 |
5月19日 |
西安 |
调控新政 |
5月19日,西安房管局在其官方网站再度发布调控举措,新规要求房企必须按年申报商品住房上市供应及销售计划,同时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排号、预订,不得进行预售广告宣传、不得对外开放销售场所...【详细】 |
5月20日 |
嘉兴 |
限售 |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详细】 |
5月20日 |
无锡 |
限购 |
5月20日,无锡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共有四个部分,其中前两部分对房屋售卖作出了新的规定: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购买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详细】 |
5月22日 |
保定 |
新政 |
自5月23日起,保定市主城区要求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详细】 |
5月22日 |
海南 |
新政 |
5月22日,《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出台,按照这个管理办法,在2017年7月1日(含)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工程须全部实行全装修。海南将成为首个全面施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省份...【详细】 |
5月24日 |
南通 |
新政 |
5月24日,江苏南通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
5月26日 |
张家口 |
限购升级 |
5月26日,张家口市区限购政策正式出台,对外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并对中心城区新购住房实施“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的限售政策...【详细】 |
5月26日 |
济南 |
公积金贷款
新政 |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6日明确大学生及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且已网签、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贷。但申请办理公贷时,借款人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详细】 |
5月27日 |
高碑店 |
限购升级 |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保政发〔2017〕14号),对《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政〔2017〕37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意见如下...【详细】 |
5月31日 |
佛山 |
限购新政 |
继3月24日佛山限购政策升级后,5月31日深夜,佛山市住建局再次发布限购新政,6月1日起,佛山二手房也限购,非佛山户籍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须提供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且限购一套...【详细】 |
6月1日 |
长沙 |
限购新政 |
6月1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长沙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规定》明确,2017年5月20日前,已进行购房资格申请的,按3·18政策执行;之后申请的,按5·20政策执行。同时,《规定》也明确,2017年3月18日-5月20日,未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但已签订购房协议,并将购房款(含首付款、定金等)交至监管资金账户内的,按3·18政策执行;6月30日前,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报...【详细】 |
6月1日 |
温州 |
新政 |
6月1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和用地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已开盘销售的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价格或取消优惠幅度;未开盘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证书...【详细】 |
6月2日 |
徐州 |
调控新政 |
6月2日下午,江苏徐州市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楼市调控新政,文件共分为七大项16条意见:包括权属登记2年内限售、备案三个月不得涨价、增加宅地供应等调控措施...【详细】 |
6月3日 |
廊坊 |
调控升级 |
6月3日,小编从廊坊市政府获悉,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详细】 |
6月3日 |
邢台 |
限购新政 |
6月3日,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县(市)政府,要适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要求,进行阶段性限购工作...【详细】 |
6月7日 |
杭州 |
利率上浮 |
记者从杭州多家银行了解到,从6月开始,首套房房贷利率几乎都没有折扣了,实行基准利率,个别银行已将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实行1.1倍利率,甚至也有银行已停办住房按揭贷款...【详细】 |
6月8日 |
郑州 |
利率上浮 |
这两天,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都出现了房贷利率上调的新闻,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这一楼市“寒风”也很快刮到了郑州,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已经上浮了10%,仍然维持基准利率银行已成“奇货可居”...【详细】 |
6月9日 |
三河 |
限购 |
6月9日晚,河北省廊坊三河市政府官网发布《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地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1套住房,或者无法提供3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地购买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详细】 |
6月14日 |
山东 |
房屋建筑质量监管新规 |
7月1日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通知》)将正式实施。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商品房的保修期要写在合同里,且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承担,但装修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在保修范围内。
...【详细】 |
6月22日 |
济南 |
土拍新政 |
本着“增加总量、控制热点、均衡供地”的原则,本次调整在提高竞买保证金缴纳门槛的同时,针对市区内热点地区的居住用地使用权在出让竞拍环节设定最高限价,从而引导房地产企业理性竞价,控制溢价率、遏制“地王”现象产生。...【详细】 |
6月26日 |
洛阳 |
调控扩围 |
日前,洛阳市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通报会,城市区在售项目的93家开发企业负责人全部参加。会议明确要求,各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今年5月9日之前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不得高于该基准价。同一楼盘、同一类型的房屋在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前一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销售价格。同地段、同品质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相邻在售楼盘的销售价格...【详细】 |
6月27日 |
河南 |
调控新政 |
在毫无征兆之下,河南省建设厅突发文件,郑州楼市调控再放大招——房价只准降不准涨,房价不能高于去年10月份房价,地市不能高于4月份周边项目房价...【详细】 |
6月28日 |
西安 |
限购升级 |
西安市昨日针对楼市再出新招,新购限购区域的商品房,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外地人购房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详细】 |
7月12日 |
温州 |
楼市新政 |
温州市住建委近期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有关商品房退购、落实购房实名制等推出多项新举措,本次监管重点是查处捂盘惜售、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卖号”、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详细】 |
7月13日 |
九江 |
限购新政 |
7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中心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市户籍在限购区仅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非本市户籍需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详细】 |
7月17日 |
广州 |
租购同权 |
广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出多项措施,积极支持租赁住房市场和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发展。其中提到,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还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等...【详细】 |
7月21日 |
广州 |
楼市新政 |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细】 |
7月21日 |
上海 |
售楼新规 |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正式公布《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一系列售房摇号细则,若违规一律暂停网签...【详细】 |
7月25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上海市住建委联合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发布政策指出,居民住宅小区内尚未出售的车库(位)等,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或租赁人使用,开发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详细】 |
7月26日 |
杭州 |
楼市新政 |
7月26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位(库)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严禁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一次性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幢、分单元、分批销售...【详细】 |
7月27日 |
陕西 |
房产税细则 |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提出了五类房产免征房产税...【详细】 |
7月28日 |
无锡 |
租房落户 |
7月28日,无锡市公安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 |
8月2日 |
广州 |
调控加码 |
8月2日,广州住建委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详细】 |
8月2日 |
苏州 |
楼市新政 |
为更好规范建筑业发展,苏州市政府近日印发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建设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试行时间为自印发之日起三年。《通知》指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应实施全装修,其他居住建筑倡导实施全装修...【详细】 |
8月3日 |
成都 |
人才安居 |
8月3日,成都出台“人才安居新政”,正式发布《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未来5年,成都将新建约35万套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其中人才公寓约30万套,租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详细】 |
8月10日 |
沈阳 |
楼市新政 |
近日沈阳完善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规定在部分区域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详细】 |
8月17日 |
北京 |
租房新政 |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非京籍家庭,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北京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详细】 |
8月18日 |
长沙 |
购房新政 |
8月18日下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长沙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存缴的限制...【详细】 |
8月18日 |
沈阳 |
楼市新政 |
8月初,沈阳市法制办网站公布了《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7年8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21日。《办法》规定,沈阳市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前进行销售的商品房,监管部门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资金收存、支取进行监督管理,遵循政府监管、专款专户、全额存入、分节点按比例监管的原则...【详细】 |
8月22日 |
杭州 |
楼市新政 |
杭州出台《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以租代售”!租赁须网签,单次租期最长10年,不得分割、销售、转让...【详细】 |
8月25日 |
杭州 |
楼市新政 |
8月25日,《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听证。方案中明确19条具体工作措施,核心要点有:税收减半,租户就近上学,未来3年新建住房30%为租赁房...【详细】 |
8月30日 |
浙江 |
落户新政 |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落户政策和户口迁移政策等。据了解,该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详细】 |
9月7日 |
深圳 |
楼市新规 |
深圳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详细】 |
9月11日 |
西安 |
楼市新政 |
西安市房管局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中规定,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将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详细】 |
9月13日 |
西安 |
限购新政 |
西安市人民政府今日公布《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限购区域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详细】 |
9月22日 |
重庆 |
限售新政 |
重庆出台《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3日起,重庆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详细】 |
9月22日 |
南昌 |
限售新政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通知》指出,南昌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同时,实行住宅限售政策...【详细】 |
9月22日 |
南宁 |
限售新政 |
南宁住管局22日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详细】 |
9月22日 |
南宁 |
公积金新政 |
一日内2政策加码南宁楼市:暂停向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除外)。...【详细】 |
9月22日 |
西安 |
限售新政 |
西安物价局22日发布通知称,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详细】 |
9月22日 |
贵阳 |
限售新政 |
9月22日,贵阳出台楼市新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并连夜向各区、市及市单位企业下发通知。新政要求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贵阳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详细】 |
9月23日 |
石家庄 |
限售新政 |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详细】 |
9月23日 |
长沙 |
限售新政 |
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点:1.在本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2.本市户籍无房的,限购一套。3.本市户籍(家庭为单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动产权证后3年以上才能买第二套房。4.外来户限购一套,需要出具24个月以上的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5.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宁乡市、浏阳市)范围...【详细】 |
9月23日 |
武汉 |
楼市新政 |
武汉市房管局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对开发商设置选房购房限制条件等5类行为认定为违规...【详细】 |
9月25日 |
无锡 |
调控升级 |
调整梁溪区、滨湖区(不含马山)、新吴区(不含鸿山)、惠山新城和锡东新城范围内限购政策。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时,应提供2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要求市区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仍按不低于20%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详细】 |
9月26日 |
三河 |
楼市新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服从服务北京副中心建设要求,对照雄安新区管控标准,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城乡宅基地和城镇居民区新(改、扩)建房屋行为...【详细】 |
9月29日 |
海南 |
楼市新政 |
9月29日,海南省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各市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详细】 |
9月29日 |
南京 |
楼市新政 |
29日下午,南京(楼盘)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京住房租赁细则正式落地...【详细】 |
9月30日 |
北京 |
楼市新政 |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并将于月底实施。按照《办法》,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可以贷款,且与原先自住房政策相同,即商贷最低30%,公积金贷款最低20%(90平方米以下)...【详细】 |
9月30日 |
宁波 |
调控升级 |
宁波市住建委官方发布重磅消息,宁波房地产调控再度加码。继今年4月23日出台1.0版本后,政策就此升级为2.0版本,核心内容包括:10月1日起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新购的住房“2年内限售”...【详细】 |
9月30日 |
深圳 |
公积金新政 |
日前发布实施的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规定,子女的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详细】 |
10月10日 |
海南 |
住房限制 |
海南延续房地产调控节奏,加大调控力度。据悉,该省海口、三亚、万宁、陵水四市县将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提高到5年...【详细】 |
10月11日 |
武汉 |
人才新政 |
武汉再出台三份重磅文件,推出凭毕业证落户、低于市场价20%买房租房、确定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三大新政,力图将武汉打造成“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实现5年留下100万大学生的目标...【详细】 |
10月12日 |
昆明 |
限售新政 |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分区限售、调整贷款受理条件、对特定区域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等八大措施,维护市场稳定。《通知》显示,在昆明市呈贡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同时,昆明将调整贷款受理条件,将缴存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且开户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调整为缴存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且开户满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详细】 |
10月13日 |
绍兴 |
限售新政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日前联合发布文件,明确13日起绍兴市区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详细】 |
10月14日 |
太原 |
限售新政 |
太原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转让的通知》称,太原市辖城六区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交易转让...【详细】 |
10月16日 |
石家庄 |
限售新政 |
石家庄市住建局发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交易、登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济适用房的限售时间最高增至5年...【详细】 |
10月17日 |
成都 |
楼市新政 |
10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全成都市只卖成品房。上述《意见》指出,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详细】 |
10月18日 |
昆山 |
楼市新政 |
10月18日,昆山市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规规定,本科以上在职人员住房不限购...【详细】 |
10月19日 |
深圳 |
楼市新政 |
10月19日,深圳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将“城中村”改造成租赁住房并对外长期租赁、加大公租房的供应、保障租房人的权利等方面内容...【详细】 |
10月23日 |
青岛 |
楼市新政 |
日前,济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具有本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的房客子女可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足额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付房租...【详细】 |
10月27日 |
长沙 |
楼市新政 |
长沙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印发《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通知称,自公布之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凡累积购房客户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详细】 |
11月1日 |
长沙 |
楼市新政 |
新的《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今日起正式实施。相比两年前颁布实施的旧细则,新细则简化了申请手续,扩大了受益群体...【详细】 |
11月17日 |
成都 |
楼市新政 |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详细】 |
11月17日 |
武汉 |
楼市新政 |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与湖北省住建厅17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共同打造覆盖全省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实现规范化发展...【详细】 |
11月20日 |
湖北 |
楼市新政 |
湖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将制定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今年1-10月的水平;合理制定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详细】 |
11月21日 |
济南 |
楼市新政 |
济南日前出台新规,要求房地产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企业,情节严重的,可被暂停网签...【详细】 |
11月30日 |
嘉兴 |
楼市新政 |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面积测算,近日,市建委出台《嘉兴市市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统一、明确了房屋建筑中廊、飘窗、设备平台、汽车坡道等的建筑面积计算以及电梯室等共有建筑分摊的原则...【详细】 |
11月30日 |
宣城 |
公积金新政 |
安徽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30日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对宣城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这些新的政策将从2017年12月4日起执行...【详细】 |
12月5日 |
海南 |
楼市新政 |
新华社电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达到预售(现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前,应当向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预售(现售)价格备案...【详细】 |
12月13日 |
福建 |
楼市新政 |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福建省日前正式出台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与其他贷款方式购房享受同等权利...【详细】 |
12月16日 |
成都 |
楼市新政 |
为确保公证摇号买房全面准确落实,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特制定了两份摇号买房细则文件,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及购房人了解和熟悉公证摇号的流程。细则将从从12月16日起正式施行...【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