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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详细】

1月4日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

1月4日上午,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20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并部署2021年工作。【详细】

1月 住建部表态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详细】

1月19日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19日说,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详细】

3月26日 三部门明确:严禁用这类贷款买房!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6日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详细】

6月8日 住建部等15部门: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

6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意见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详细】

6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详细】

7月2日 国务院六大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旨在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等6大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其重点是减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负担,提高企事业单位、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同时,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详细】

7月6日 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详细】

7月8日 新房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可退契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纳税人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契税。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详细】

7月9日 央行全面降准!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9%。【详细】

7月20日 三孩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就“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要求。【详细】

7月23日 住建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详细】

8月11日 自然资源部对集中供地提出四点明确要求

8月11日,自然资源部对部分集中供地试点城市的供地部门作出新的部署,明确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需体现四个方面……【详细】

9月1日 9月1日起,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详细】

9月29日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由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主持,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肖远企出席,住房城乡建设部、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全国24家主要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详细】

10月23日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详细】

10月 压实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发出《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要求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详细】

10月25日 指导地方在保障房和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国新办就《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表示,加大推广力度,指导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积极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详细】

12月8-10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2楼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对于楼市,会议继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同时提出“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详细】

12月13日 央行、银保监会再度强调“房住不炒”

人民银行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明年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信社改革和债券市场改革。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稳妥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持续深化国际金融合作,推动金融业有序扩大开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详细】

12月17日 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 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为此,建议“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稳妥推进改革试点提供法律保障。按照以上工作考虑,财政部、司法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方面研究起草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详细】

12月19日 最高法:受限购政策约束者不允许竞拍法拍房,法拍房不限购或成历史!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该《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详细】

12月30日 住建部拟出台新规:严禁低水平建设,提升保障性住房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其中提出,各地要在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地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在渗漏、隔音、室内空气质量、裂缝、固定家具安装、管线设置、外墙脱落等方面,达到最基本的控制要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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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概要

1月 南湖、秀洲区鼓励外来员工留嘉就业

近日,南湖区、秀洲区发布了详细的措施:租房补贴、发放消费券、子女入学加分…留你在“嘉”过年!【详细】

1月7日 嘉兴市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由于当前境外疫情发展呈加速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冠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同时叠加呼吸道疾病高发期、货运冷链风险加大、春节人口流动频繁等因素,给疫情防控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嘉兴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新要求,切实做好冬春疫情防控工作,协会部署以下工作……【详细】

3月 人才房票申领方式调整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数字化改革,市本级人才房票申请途径和流程进行了调整。另外,根据相关政策,我市对人才推出的购房补贴惠及面今年将进一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申领5到10万购房补贴……【详细】

3月16日 限购限售全面升级

嘉兴市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今年嘉兴楼市的第一道调控令。具体政策如下:1.加强分期销售管理。2.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3.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4.强化金融监督管理……【详细】

3月29日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业办公项目开发管理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业办公类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商办项目”)的开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区商业办公项目管理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详细】

4月15日 重拳出击“茶水费”“更名房”!

市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管控企业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各方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详细】

4月23日 嘉善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

嘉善住建局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对于商品房销售中的“茶水费”“更名房”等不规范销售行为说不!【详细】

4月 在海盐购买商品房需签“两书”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近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商品房购房前告知及信息核实确认的通知》。通知要求:4月21起,在海盐购买商品房需签“两书”!【详细】

4月29日 嘉兴发布调控新政,集中供地、三套限购、公证摇号...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4月29日上午,嘉兴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了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

4月29日 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府部门监管和服务职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5月17日 《关于印发< 嘉兴市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管理规定>的通知》

本《通知》明确,《嘉兴市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管理规定》适用于嘉兴市区范围内全装修交付的预售商品住宅项目。【详细】

5月 嘉善自2021年下半年起建立(学位房信息库),3年内一户一指标!

县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实施住宅房产登记入学申请,原则上三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学位。即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该处房产的学区入学指标。【详细】

5月 上海公积金可在浙江嘉善买房!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策级红利来了,上海公积金可以在浙江嘉善买房了,效率极高!最快不超过3个工作日!【详细】

7月6日 桐乡重拳出击“捂盘惜售”“更名房”!

桐乡重拳出击“捂盘惜售”“更名房”!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详细】

10月16日 嘉兴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重点提示十五条

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重点提示十五条》。【详细】

10月1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房源发布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的房源发布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详细】

11月 海盐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近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海盐监管组三部门联合印发《海盐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详细】

11月26日 嘉兴公证摇号来了!市建设局发布操作规程

近日,嘉兴市建设局发布《嘉兴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操作规程》,在“4.29”调控政策基础上,细化了4月29日后新出让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操作规程。【详细】

11月30日 全市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来了

嘉兴市产权交易统一平台暨浙江产权交易所嘉兴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详细】

12月 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委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建房〔202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嘉兴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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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
郑州
当日办结,违者即退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召开公租房政策调整新闻通气会,会议解读了此前郑州市出台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2020】55号),根据介绍,郑州公租房申请、审核提高至“当日申请、当日审核、当日办结”,实现“掌上办”和“零次跑”...【详细】

1月16日
南京
人才购房政策调整

南京发布了新版《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对人才购房政策进行了调整。《办法》提到,硕士需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本科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获得人才购房资格...【详细】

1月19日
无锡
装修控制在2000元/㎡以下

1月19日,江苏无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完善我市市区新建成品住房装修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成品住房装修价格控制在1500-2000元/平方米...【详细】

1月21日
上海
楼市新政

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详细】

1月22日
深圳
防堵假结婚

为防堵通过“假结婚”获取购房资格这一现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明确“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详细】

1月22日
安徽
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网信办、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民政局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详细】

1月23日
深圳
调控升级

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通知》提出8条措施,包括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严格审查购房人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以及银行流水单资格信息等,违规将暂停使用网签系统3年...【详细】

1月27日
杭州
限购、限售升级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详细】

2月5日
海南
市场整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霍巨燃5日称,今年海南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重点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住房、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详细】

2月27日
东莞
调控新政

东莞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通知提出,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通知自2021年2月27日起实施...【详细】

3月3日
杭州
杭州法拍房纳入住房限购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3月3日
上海
调控再升级

上海出台楼市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和商品住房市场。《通知》明确,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同时明确,对定价过高的新房项目,坚决予以调整...【详细】

3月8日
海南
专项整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重点内容包括: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乱象、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无序...【详细】

3月
无锡
土拍新规

无锡土拍规则规定,竞拍公司需承诺除该竞拍主体公司外,无“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或是“我公司(该竞买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详细】

3月16日
西安
调控升级

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购房人骗取或通过“代持”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其本人及“代持人”将列入购房失信人员名册,5年内不得购房...【详细】

3月26日
义务
楼市调控

3月26日,记者从义乌市建设局了解到,为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义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义乌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出台,该政策从土地市场调控、实行限制转让、金融领域监管、预售条件提高等多个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详细】

3月27日
湖州
房产新政

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通知》首度提出,实行住房限购。即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详细】

3月30日
西安
调控升级

西安市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在土地出让、限购、限售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以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住房用地均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详细】

4月1日
丽水
楼市新政

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丽水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房地产调控...【详细】

4月2日
广州
调控新政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全面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等六方面内容,并将于4月3日起执行...【详细】

4月5日
合肥
楼市新政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详细】

4月6日
浙江
楼市新政

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于近日印发《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到对于房价上涨快的城市,可依法调整住房交易契税税率。同时该省将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详细】

4月9日
绍兴
楼市新政

绍兴出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知,严厉打击捆绑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详细】

4月21日
广州
调控升级

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同时,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详细】

5月7日
成都
摇号新规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详细】

5月
绍兴
调控新政

限房价、公证摇号、提高预售条件…绍兴房地产调控新政发布...【详细】

5月11日
浙江
楼市新政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甬建发〔2021〕41号)相关要求,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促进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理性交易,宁波市先行发布9个热点学区范围内,112个小区的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详细】

5月17日
海口
严查违规行为

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售房源的通知》。《通知》明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的项目,开发企业须于5月18日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详细】

5月
上海
上海从严执行限购政策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上海从严执行限购政策,发布限购套数最新规定,其中,购房者已经取得一手房入围获得认购资格的、将被认定为购房套数...【详细】

6月3日
绍兴
再出调控“绍4条”

出台本《通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6月4日
湖州
严控炒房

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商品住房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湖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单位在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中有关合同更名、退房、销售等操作的管理规范,旨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抑制投机炒房,推动湖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详细】

6月7日
成都
楼市新政

四川省成都市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我市商品房建设用地竞买的主体资格审查办法(试行)》。据了解,该《办法(试行)》即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参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建设用地竞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将由市级相关部门对其主体资格实施动态审查...【详细】

6月8日
苏州
楼市新政

苏州发布楼市新政!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详细】

6月8日
广州
公积金新政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新办法》”),其中增加了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贷款的规定,以及增加明确不予贷款情形,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也参照商业银行等规定进行调整...【详细】

6月28日
南京
楼市新政

从28日起,南京市购房证明开具工作将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为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关于调整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告知开具购房证明相关流程时明确: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将在2年或1年内不予受理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购房证明申请...【详细】

7月
多地
学区房新政

新学年临近,随着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城市加快学区改革,施行多校划片、分配名额、教师轮岗等措施促进基础教育公平,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区学区房已出现降温迹象。业内人士认为,仍需多措并举,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淡化学区房概念,让教育和住房均回归本位...【详细】

7月9日
上海
楼市新政

据微信号“上海发布”9日消息,上海市房管局明确,在上海市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详细】

7月
山西
学区房新政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详细】

7月15日
南京
购房新规

7月15日晚,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报名工作的通知》,热门楼盘集中上市,申购人仅可报名一个...【详细】

7月20日
衢州
楼市新规

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该《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实行区域限售、加强房价管控等8大方面制定新规,遏制投机炒房,促进衢州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详细】

7月21日
浙江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率先在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详细】

7月23日
绍兴
二手房指导价

绍兴市发布《关于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行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落实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详细】

7月24日
上海
限购升级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3日出台加强住房赠与管理规定。新规明确,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详细】

7月28日
武汉
“凭房票买房”

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公告,对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进行征求意见,今后将进入“凭房票买房”的时代...【详细】

7月29日
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
重点关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7月30日
杭州
土拍“竞品质”

7月30日,杭州市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共31宗,面积2873亩(详见《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此次集中出让首次在十城区推出“竞品质”试点地块,采取一次性公告和线下“竞品质”、线上“竞地价”两阶段操作方式,从源头上引导房地产市场供应高品质住宅产品...【详细】

8月2日
金华
楼市新政

8月2日深夜23时58分,金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金华市区住宅3年限售等新政颇受关注...【详细】

8月2日
东莞
调控新政

8月2日凌晨,东莞市发布“莞八条”调控新政,祭出八大“杀器”,楼市调控再度升级...【详细】

8月5日
杭州
调控加码

杭州调控再加码!新落户加2年社保,热盘按社保排序入围摇号...【详细】

8月5日
北京
调控加码

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于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详细】

8月9日
惠州
调控新政

8月9日凌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详细】

8月19日
河北
严禁无证认购、认筹等变相售房行为

河北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在强化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房屋销售监管、加强房屋交付管理等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中,严禁无证认购、认筹等变相售房行为,加强房屋交付合同履约和质量监管,防范延期交房问题发生...【详细】

8月23日
银川
严禁无证认购、认筹等变相售房行为

宁夏银川市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收紧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并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旨在通过更严格的调控政策为楼市“降温”,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业内人士认为,银川楼市全面进入“限购”“限售”时代,重点打压投资投机炒房,稳步调整将成为银川等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的主基调...【详细】

8月29日
深圳
下调住房销售限价

深圳市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1〕38号、39号、40号、41号、42号、43号),涉及的出让地块不变,共22宗,总用地面积约83.4公顷...【详细】

8月30日
西安
调控升级

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强化住房限购措施,其中规定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在离异后一年内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详细】

9月
多地
限跌令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岳阳、惠州、唐山、桂林、沈阳等城市已相继发布“限跌令”,就防范房价下跌问题给出指导性意见。...【详细】

9月11日
武汉
落户放松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该意见),调整完善武汉落户政策,以进一步吸引人口流入,积聚城市发展内生动力...【详细】

9月13日
广州
二手房参考价

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秩序、推动二手住房市场运行更加健康平稳、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详细】

9月
北京
商品房销售新规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三一致”“四严禁”,明确叫停样板间“货不对板”,压实开发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交房质量...【详细】

9月
多地
供地规则调整

9月13日晚间,上海公布第二批集中供地信息。从规则看,上海要求购地资金为自有资金,并在竞拍环节增加“随机值”概念,以增加书面报价过程中拿地的公平性。无独有偶,8月以来,北京、广州、深圳、杭州、青岛、南京、合肥、武汉、成都和重庆等城市也发布了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并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业内人士预计,重点城市拿地成本或出现一定幅度下调...【详细】

9月18日
厦门
新政升级

厦门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商品住房价格管理、限购限售升级、加强住房金融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调控楼市,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详细】

9月24日
深圳
新政升级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房用地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核查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竞买企业与金融机构提出若干点要求,对于违反购地资金监管要求的企业,将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详细】

9月25日
张家口
限跌令

根据《张家口日报》官方微信号,张家口市住建局等四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85%进行销售”的内容被业内视为“限跌令”...【详细】

9月27日
杭州
楼市新规

由杭州住保房管局起草的《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在杭州市政府网站正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杭州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详细】

9月27日
上海
楼市新规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本《规定》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详细】

10月
哈尔滨
楼市新政

为认真贯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获悉,近日哈尔滨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市委网信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细】

10月8日
东莞
参考价机制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8日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详细】

10月9日
杭州
收紧人才落户政策

杭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比此前规定,此次政策有两个变化,第一,取消了大专生人才引进落户的政策。第二,硕士研究生此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但现在需先有工作并缴纳社保...【详细】

10月20日
义乌
市场政策调整

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提出降低预售条件和调整“公证摇号”政策...【详细】

10月22日
湖南
楼市新政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发布10条措施来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包括严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控制非住宅商品房供应、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等...【详细】

10月26日
天津
楼市新政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建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同时,各商业银行在发放新建商品房购房贷款时,应当将购房贷款发放到该套房屋对应的监管账户中...【详细】

11月
浙江
楼市新政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详细】

11月10日
珠海
人才新政

珠海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提出经认定后的珠海市人才,可享受人才住房租金和售价按同区域同类型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的60%和50%优惠...【详细】

11月18日
广州
楼市新政

广州市人民政府18日公布修订后的《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销售价目表价格,不得以装修款等其他名义变相涨价...【详细】

11月22日
西宁
楼市新政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西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11月24日
成都
楼市新政

据成都市住建局披露,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全力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12条措施促进企业“稳产满产”。其中,有4条关于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措施,具体为提高房地产审批效率、鼓励项目加快上市销售、提高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及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详细】

11月
多个城市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自今年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来,不少地方纷纷跟进落实。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天津、厦门、浙江、江西、山西、辽宁、云南、苏州、安徽、山东、海南、广东、河北、福建、黑龙江、新疆等至少20城,发布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详细】

12月
西安
楼市新政

据“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对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详细】

12月1日
海南
楼市新政

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详细】

12月22日
湖州
楼市新政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在监管账户外收取购房款,保护资金安全,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详细】

12月
杭州
楼市新政

近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杭州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依法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这是全国省会城市中首个由地方政府出台的不动产登记规章...【详细】

12月
宁波
楼市新政

从宁波市住建局获悉,2022年1月1日起,宁波市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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