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城市 |
关键词 |
政策内容概要 |
1月22日 |
山东 |
住宅全装修 |
2016年6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出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政,多举措治疗"城市病",打造"职住相宜"的现代化城市,将从2017年开始,城市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18年淘汰毛坯!...【详细】 |
2月1日 |
重庆 |
预售商品房 不得抵押 |
从2月1日起,抵押房地产不得用于预售,预售商品房不得用于抵押,规范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做好土地抵押转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衔接工作...【详细】
|
2月28日 |
福州连江 |
限购 |
福州连江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城关地区拥有两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城关地区拥有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无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均失去城关地区(凤城镇、敖江镇、江南乡)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购房资格...【详细】 |
3月1日 |
杭州 |
限购升级 |
杭州市房管局发布调控新政:自3月1日起,杭州本地居民禁购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在杭购房需提供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富阳、大江东统一执行限购措施...【详细】 |
3月1日 |
河北涿州
|
调控升级 |
2017年3月1日起,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详细】 |
3月2日 |
河北涞水 |
限购 |
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限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涞水县购房需先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详细】 |
3月7日 |
河北崇礼 |
限购升级 |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可以购买2套普通住房,本地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本地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4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较2016年政策有所提升),购买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详细】 |
3月8日 |
南昌 |
限购升级 |
3月8日,南昌"限购令"升级,史上最严限购令正式实施。南昌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至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的区域。市区有房者在限购区内不能再买房...【详细】 |
3月9日 |
安徽滁州 |
限购 |
3月9日下午,安徽省滁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并解读市国土房产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第三套首付款不低于60%...【详细】 |
3月12日 |
三亚 |
限购升级 |
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禁止预售商品房转让;严禁开发企业与客户签订"阴阳合同";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详细】 |
3月14日 |
江西赣州 |
限购 |
3月14日,赣州市出台规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限购措施包括:在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单独购买住宅...【详细】 |
3月14日 |
嘉善 |
限购升级 |
自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我县拥有一套房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我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房...【详细】 |
3月16日 |
青岛 |
限购升级 |
要求自16日起,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详细】 |
3月16日 |
南京 |
限购升级 |
明确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主城有2套及以上家庭不得购买新房、二手房...【详细】 |
3月17日 |
北京 |
调控加码 |
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详细】 |
3月17日 |
石家庄 |
限购 |
3月17日晚间,石家庄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详细】 |
3月17日 |
广州 |
调控加码 |
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新通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详细】 |
3月17日 |
郑州 |
调控加码 |
3月17日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详细】 |
3月18日 |
长沙 |
限购 |
据长沙市政府网站:
①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②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 ;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 2 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5% ;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 2 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45% ;暂停发放第 3 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详细】 |
3月20日 |
长沙 |
调控升级 |
即日起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并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新规,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详细】 |
3月20日 |
句容 |
限购 |
3月20日,句容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句容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详细】 |
3月21日 |
河北廊坊 |
扩大限购区域 |
3月22日起,该市将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限购区域内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详细】 |
3月21日 |
嘉兴 |
限贷 |
3月21日晚,嘉兴限贷,本地人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将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最低首付比例将不低于50%;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二套房,有贷款未结清首付提升到50%。3月21日及之前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然按照新政策前执行...【详细】 |
3月24日 |
北京 |
新政 |
央行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详细】 |
3月26日 |
北京 |
叫停
"商改住" |
3月26日晚,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全面叫停"商改住"。根据公告,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不得卖给个人,而个人购买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二是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详细】 |
3月30日 |
青岛 |
调控升级 |
一、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实施...【详细】 |
3月30日 |
淄博 |
调控升级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相关证件、材料和房源信息等在售楼处进行公示。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并及时进行网签合同备案,严禁滞后网签。二、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上载明的预售价格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10%(含10%)范围内上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10%的,需先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网签。自4月1日起执行...【详细】 |
4月9日 |
惠州 |
调控升级 |
据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官网消息,《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自4月9日起,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详细】 |
4月12日 |
成都 |
限购升级 |
4月12日,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规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除此之外,新政对开发商捂盘惜售、首付款资金来源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