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8月25日起,我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
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
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目前2024年11月,嘉兴新发放的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均为3.0%。(具体以银行实际操作而定)
(一)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家庭)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提高至100万
凡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65万元,双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30万元
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本市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统一调整为25万元
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家庭住房套数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二)哪些情形可以享受?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的职工都可享受。

(三)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最高贷款额度
通过各类人才平台引进使用的D类(含,下同)以上人才最高可贷150万元/人。
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最高可贷100万元/人。
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可贷75万元/人。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在嘉善县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75万元/人。
在本市外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可贷50万元/人。
(四)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
非首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五)符合条件的品质提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符合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75万元/人,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六)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优享人员最高贷款额度

符合享受嘉兴市鼓励无偿献血若干优享措施政策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人。
以上第三至六条涉及的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七)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

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职工家庭,本市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调整为25万元/人。非本市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为15万元/人。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不再按房龄区分首付款比例,统一按不低于20%执行

(九)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4年5月18日起,嘉兴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3.325%
(十)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购房所在地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十一)调整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何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10月12日起开始执行。在此前已办妥一般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本政策解读中未涉及的情形按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嘉公积金〔2024〕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

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不再按房龄区分首付款比例,统—按不低于20%执行;
支持人才安居政策只享受一次,A\B\C\D\E\F类人才需登陆嘉兴人才码进行认定。(浙里办【嘉兴人才码】);
享受献血优享条件的需提供本人《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营证》或浙里办【献血优享码】;
长三角特指:浙江、江苏、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
贷款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按购房地所在县市区范围认定,其中嘉兴市本级也按各区认定;
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第三次不能贷;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不享受人才安居、保底贷款、城市品质提升等存贷不挂钩的优惠政策。

以上内容版权归房产超市网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刊登  制作时间: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