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全国楼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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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 国家发改委: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继续提振资本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1月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二是推进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制定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三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着力稳外贸、稳外资。四是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积极化解一些行业供大于求的阶段性矛盾,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大力培育壮大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五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更大力度稳就业、促增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公共服务优质供给,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政策。六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继续提振资本市场,稳妥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强化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和数据等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详细】
2月2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8日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3月5日 政府工作报告: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政府工作报告说,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拓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使用范围。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继续做好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房企债务违约风险。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3月5日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支持稳楼市,坚决做好保交房工作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举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去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稳”的态势和“进”的步伐都更加明显。今年,重点抓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支持稳楼市,持续推动融资协调机制扩本增效,拉长白名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拿到贷款,坚决做好保交房工作。二是配合促转型,抓紧研究制定配套融资制度,支持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构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3月6日 央行行长:今年将择机降准降息!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3月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说,今年将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择机降准降息。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平均为6.6%,还有下行空间,还可研究降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规模,拓宽政策支持的覆盖面。【详细】
3月9日 住建部部长倪虹两会发声:四大举措力保楼市企稳回升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住楼市,住建部将采取四大措施,包括巩固政策“组合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改革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以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月9日 住建部部长倪虹:住宅层高标准将调整为不低于3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近期正在组织编制“好房子”建设指南,也在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一项就是要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
3月13日 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 坚决做好保交房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系统要推动各项政策早落地、措施早见效,助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综合采取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分类化解风险。持续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坚决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制定出台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融资制度。配合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
3月16日 中办、国办: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3月17日 国家发改委:促消费文件首提稳股市、稳楼市 努力让老百姓消费底气更足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3月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前的消费政策大多从供给侧入手,强调以供给引领创造需求。这次《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在需求侧加大政策力度,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减负。比如,提出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包括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让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调、稳步调等。再比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首次在促消费文件中强调稳股市、稳楼市,并提出相应举措,努力让老百姓的消费底气更足、预期更稳、信心更强。
3月19日 住建部:坚决稳住楼市 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近日,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城市体检,找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城市发展短板弱项,下功夫实施一批惠民生、防风险、促发展的更新项目。要坚决稳住楼市,持续巩固“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房地产政策“组合拳”效果,继续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供需两端持续发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顺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立标准、强科技、抓项目,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月31日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落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3月31日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今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住宅项目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规范规定了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详细】
4月8日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支持受困房企项目纾困化险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积极加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服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稳妥审慎开展以结构化交易方式收购不良资产,坚持资产真实洁净转让,不得为金融机构利用结构化交易违规掩盖不良、美化报表等提供支持。规范开展反委托处置不良资产业务,持续做好委托期间监测、管理,强化自身处置能力建设,避免“一托了之”。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知识、技术、法律等专业优势,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支持受困房企项目纾困化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二套转首套可享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热点问题答复形式回应称,“二套转首套”满足相关条件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为稳定楼市,中国近年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贷”。部分购房者受益于此,此前二套房贷利率变更为首套房贷利率。这一变化之下,这部分购房者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引起人们的关注,毕竟若能享受这一扣除,可最高连续20年每年享受1.2万元税前扣除额。【详细】
4月28日 国家发改委:营造稳定发展良好环境方面的举措将主要包括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4月2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包括五方面内容,其中在营造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主要包括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等举措。
5月7日 央行公布10项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大宏观调控强度,推出10项政策,进一步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详细】
5月9日 央行:拓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使用范围 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央行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一阶段,加快建立完善养老金融体系,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从消费供给和需求两端,积极满足各类主体多样化资金需求。拓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使用范围,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完善房地产金融基础性制度,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5月15日 明确城市更新行动路线 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详细】
5月20日 LPR五年期下调10BP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5年5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00%,5年期以上LPR为3.50%,均较前期下调10个基点。如以商贷额度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此次LPR下降10个基点,月供将减少56元,30年月供累积减少2万元。【详细】
5月20日 事关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五部门集体发声 5月20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介绍《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①住建部: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②发改委:在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③财政部:今年再选拔20个城市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④自然资源部:积极支持各地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⑤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2025嘉兴楼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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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商转公贷款受理时限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受理前将进行抵押物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贷款审批重要依据。【详细】
2月11日 南湖购房补贴 自2025年2月12日8:30至2025年3月20日17:00.在南湖区(不含城南街道、长水街道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含政府征迁产权调换房源及土地出让协议明确定向销售回迁房源)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按照网签系统显示的签约时间进行排序,先签先得。【详细】
2月20日 嘉兴经开人才新政 2月20日,嘉兴经开区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发展加速人才集聚的若干举措》,此次人才新政相比以往,包含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激发主体育才动力、加强人才留用支持、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四方面发生变化。其中新增“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经开区商品房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助”。【详细】
3月 嘉兴2024-2025年(2025年1-2月)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和安置房项目名单 2024-2025年(2025年1-2月新增6个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和安置房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细】
3月11日 嘉兴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3月11日,嘉兴市住建局就《嘉兴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0日。【详细】
3月18日 秀洲区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征集公告 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申报,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5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详细】
3月20日 南湖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申报,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5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详细】
3月21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海宁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3月21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海宁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正式印发。符合条件的个人、家庭、企业,可享受补贴。【详细】
3月24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四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通知如下:一、优化本市户籍缴存人封存提取。本市户籍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二、优化提前部分还贷提取。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偿还或结清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时,可自由选择将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或商业部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细】
4月18日 海宁城投启动新一轮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市民改善型购房需求,提高居住品质,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宁市城投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启动新一轮“以旧换新”活动。【详细】
4月25日 秀洲区2025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4月25日,“美好焕新宜居秀洲”秀洲区发布关于《秀洲区2025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购房情况分两类实施补贴:(1)直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前100名在秀洲区(嘉北、塘汇街道除外,下同)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140平方米(含)以下的补贴3万元;14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5万元。(2)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前50组(二手住房买卖双方为一组)购买秀洲区二手住房并完成转移登记,且出售方又新购买秀洲区新建商品住房的(2025年5月1日前已认购或已网签的不在此范围内)。给予二手住房购买方3万元购房补贴,给予二手住房出售方5万元购房补贴。【详细】
4月28日 2025年嘉兴市级人才补贴申报公告 现就2025年嘉兴市级(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人才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
4月28日 嘉兴高新区2025年购房补贴 4月28日,“宜居高新 创新绿谷” 嘉兴高新区2025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前100名在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2025年5月1日前已认购或已网签的不在此范围内)。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为:所购房屋14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4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人属于家庭购买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额外享受2万元补贴,属于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再额外享受1至2万元补贴,家庭购买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补贴与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最高享受2万元补贴。【详细】
4月30日 王江泾2025年购房补贴 4月30日,“活力闻川 宜居运河”王江泾发布2025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前100名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2025年5月1日前已认购或已网签的不在此范围内)。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为:所购房屋14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4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人属于家庭购买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额外享受1万元补贴。【详细】
4月30日 桐乡购房优惠政策 4月30日,桐乡推出购房消费券及人才购房补助政策。自2025年4月30日起,分期发放200张购房消费券,用于购买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安置房、工抵房等不在此范围内),有效期为领取后30天。购房消费券兑现标准按面积划分:90平方米以下可兑2万元/套;90(含)至144平方米可兑3万元/套;144(含)平方米以上可兑4万元/套。同时,针对2023年1月1日后首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总购房款50%的补助,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最高可获10万、25万、50万元。此外,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以减轻购房压力。【详细】
5月7日 嘉兴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详细】
5月15日 嘉兴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直付二手房首付款了!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我市自5月15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支付二手房首付款。【详细】
5月15日 海宁发布“青年人才三十条” 5月15日,海宁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海宁市关于加快集聚青年人才三十条》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给予生活补贴、就业补贴、交通补贴、购房补贴等。【详细】
2025地方性楼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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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 昆明 楼市新政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别从加强用地管理、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优化预(销)售管理、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强化要素保障、其他等7个方面,提出28条措施。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加大推进以购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取按套内面积或按套计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推行商品住宅和车位同步预售;支持公寓式酒店和服务型公寓对外销售;有序推进现房销售,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详细】
1月4日 济南 楼市新政 济南公积金中心发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贷额度等多项政策。其中,缴存职工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由账户余额15倍提高至25倍;借款人按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可贷款20万元。
1月6日 镇江 楼市新政 江苏省镇江市发布《关于停止实施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通知》,宣布自2024年12月27日起,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经开区和高新区)停止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这一举措意味着这意味着开发商销售新房时可以自主定价,不需再向有关部门备案。【详细】
1月9日 福建 楼市新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创新促销售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住房展销活动推出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等促销政策。各地要借鉴厦门、南平等地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加快实施房票安置,在期限内购房,奖励补偿权益金、过渡费和契税减免,鼓励被征收户加速购房;推行共有产权购房、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再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1月9日 濮阳 楼市新政 河南省濮阳市近日出台《濮阳市关于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濮阳市将在支持住房消费、加大金融支持、提高供应质量、强化监管监测等4个方面,采取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房企开展多样性促销活动、外来人员团购新建商品住房享受价格优惠、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推行货币化和房票安置方式、收购商品房去库存等2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
1月14日 鞍山 楼市新政 辽宁省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13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优化全款购房提取政策,每套房产可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为申请日前一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总房款;优化欠缴职工提取政策,取消欠缴单位必须补齐欠缴住房公积金才能提取公积金的限制;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取消有过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记录的,不得以租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取消离婚期限限制,取消原离婚满1年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同时,优化异地贷款政策,提高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即双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鞍山市还将开展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业务。
1月22日 泉州 楼市新政 福建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通知,自2025年1月20日起,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通知明确,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60万元)基础上另加20万元。简化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手续。职工省内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详细】
1月24日 郑州 楼市新政 河南省会郑州1月24日对外发布2025年支持购房政策。根据通报,郑州将对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下同)、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对新申请并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通报称,2025年,郑州将继续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性贷款首付款比例15%、首套房商贷利率下调至3%、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2.85%等政策;继续开展存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全年完成目标任务1万套;继续开展“家装焕新”工作;大力推进“房票”安置工作;持续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倡导企业出台优惠政策。
1月25日 岳阳 楼市新政 近日,岳阳市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取消限价、契税优惠、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施人才购房补贴等12个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详细】
1月26日 宁德 楼市新政 据宁德住建局,2025年1月31日至2月15日,在福建省宁德市在中心城区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期间购买参展企业一手商品住房的自然人,在展销会期间将首付款汇入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在展销会结束后10日内(即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缴纳契税,可按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其中,购买户型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最高每套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购买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上的,最高每套补贴不超过12万元。宁德此次共补贴500套。若展销会期间购房总套数超过500套,由市住建部门在展销会结束后15日内(即2025年3月2日前),组织公开摇号摇出补贴发放顺序号,摇号规则另行公布。
1月27日 苏州 楼市新政 苏州自去年实施购房契税补贴以来,有效降低了广大居民购房成本。为进一步满足居民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经研究,在全市范围优化延续购房契税补贴,具体如下:1.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政策延续至2025年3月31日。2.对自2024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出售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并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需满足“先卖后买”),由购买的新房所在县级市(区)给予100%契税补贴。相关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金额按照“就高”原则执行)。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拆迁安置房等。
1月27日 山东 楼市新政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20条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大力推行“房票”安置、有效促进房屋“以旧换新”、有序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额度等,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详细】
2月7日 重庆 楼市新政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在房地产方面,重庆将完善全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困难房企项目不良贷款等。
2月8日 重庆 楼市新政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官网发布消息称,从2025年2月8日起,取消中心城区原已纳入两年限售范围住房的再交易管理,这也意味着重庆楼市全面解除住房限售。
2月8日 成都 楼市新政 2月8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两位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2月14日 山西 楼市新政 近日,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2月23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评价管理工作,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申报星级评价的项目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服务、服务满一年以上、已备案、参加上年度信用评价且结果符合B级以上标准、入住率50%以上或交付使用2年以上,且上一年度未发生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的安全事故等。
2月18日 广州 楼市新政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据了解,与2020年版的通知相比,新版通知内容有多处更新。其中,通知提到,要明确提示配套教育设施开办及相关政策以所在区教育局公布为准。新版通知将于今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2月20日 江苏 楼市新政 江苏省召开《政策支持“生育友好”可感可及 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卫健委表示,下一步,江苏将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把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优先满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面,江苏将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适应学龄人口高峰,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在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方面,包括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
2月21日 宁波 楼市新政 近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优化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通知》,核心在于通过居住项目部分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的不计算容积率,鼓励开发商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和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好房子”。【详细】
2月24日 哈尔滨 楼市新政 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回暖向好,哈尔滨市拟于近期对目前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同时还将推出一系列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等举措。
2月26日 富阳 楼市新政 江苏省召开《政策支持“生育友好”可感可及 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卫健委表示,下一步,江苏将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把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优先满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面,江苏将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适应学龄人口高峰,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在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方面,包括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详细】
2月27日 大连 楼市新政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人办理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多子女家庭(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其中至少一人未满18周岁)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3月4日 聊城 楼市新政 山东省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提出,支持现房销售。取得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单、双方缴存家庭60万元、80万元的基础上,分别再提高10万元。此外,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缴存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
3月10日 苏州 楼市新政 苏州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金融机构研究出台了“三低一宽”特色化金融产品(低首付、低利息、低月供、宽期限),叠加人才房票政策,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助力青年人、新市民购房置业。具体为:低首付:最低首付比例15%,符合各地人才房票政策的购房者,可将人才房票等额抵用于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低利息:符合相关征信条件,可享受最低商业贷款利率。低月供+宽期限:部分金融机构可提供定制化购房贷款产品,可享受前五年每月最低只归还100元本金,延长购房者本金还款期限,降低购房初期还款压力。
3月12日 南京 楼市新政 南京相关部门发布《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适用本办法。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票安置场景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房源超市:市住房保障和房产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房源超市系统,经各区房产部门审核后的商品房、安置房,统一通过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在房源超市系统中开展房源公示、兑换相关工作。本区购房的,房票安置奖励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征收项目成本;跨区购房的,房票安置奖励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由房源所属区兑付房票购房奖励。
3月14日 苏州 公积金新政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意见。在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方面,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养育未成年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5%。
3月14日 哈尔滨 楼市新政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面积公示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即日起实施。《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须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示建筑公摊部位及面积、每户分摊计算依据,提高面积公示透明度。
3月16日 深圳 楼市新政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月16日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其中提到,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3月16日 杭州 楼市新政 据杭州发布,今年,“好房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日前,杭州出台了《杭州市进一步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杭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进一步明确我市“好房子”建设标准和要求。
3月17日 浙江 楼市新政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深入推进“好房子”建设,鼓励地方优化容积率计算等规定,因地制宜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缴存人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推动落实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村自建房按规定翻新、翻建,推广一体式光伏屋顶。加大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力度。鼓励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按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2025年,实施城中村改造6万户。
3月20日 长沙 楼市新政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
3月21日 广州 楼市新政 3月21日,广州启动首批配售型保障房申购意向预登记工作,成为了国内第一个推出配售型保障房的一线城市。首批推出的两个项目为萝岗和苑、嘉翠苑,销售基准价分别为15800元/平方米、17300元/平方米,都在地铁附近,数量分别为936套、400套,全部为现房销售。
3月24日 宁波 楼市新政 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该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
3月27日 青岛 楼市新政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实施商品房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缴存人购买青岛市商品房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时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且可以与青岛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叠加后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同时,调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岁,女性不超过63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此外,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政策。
3月28日 无锡 楼市新政 无锡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房地产业协会近日组织房企开展“锡马有礼”购房优惠活动,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凡参加过历届无锡马拉松赛事或通过官网报名参加2025无锡马拉松赛事的选手,于活动期间在市区指定楼盘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均可享受开发企业的购房优惠。价格优惠方面,参加过历届无锡马拉松赛事的选手,购房时按该楼盘近期实际市场价格,给予3万元优惠;报名2025无锡马拉松赛事的选手,给予5万元优惠;完成2025无锡马拉松全程、半程马拉松项目的选手,给予8万元购房优惠。
3月28日 义务 楼市新政 义乌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联席会议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实施“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为准),购买建筑面积小于150㎡且预(现)售备案总价不超过350万元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000元/㎡补贴。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补贴。其中: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住有所居”首次置业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可叠加使用,每套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根据补贴额度,先购先得,用完即止。
3月28日 安徽 楼市新政 安徽省近日发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涉及住房消费、城市更新、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本次政策举措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文件提出,要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严格落实住房消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促销政策,按季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实施差异化购房信贷支持政策,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制定完善相关标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优化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开展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试点。强化省级政策指导,编制房地产政策“白皮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3月31日 南京 楼市新政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应优先提取购房人、购房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提取时,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将该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3月31日 广州 楼市新政 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3月31日在市住建局官网发布,这是广州首次发布住房发展年度计划。“计划”提到,广州将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落实各项存量政策、增量政策,打好“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组合拳”,精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保障房,推动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4月2日 常州 楼市新政 4月2日,常州召开了支持购买刚性需求住房政策吹风会。会上,常州推出了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等举措,新政从4月3日起施行。其中,在常州无商品住房或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小于75㎡的购房对象,如在常州购房资助专项房源库内选购一套建筑面积140㎡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即可获得购房款总额15%的购房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青年人才除购房资助外,还可叠加享受“生活居住双资助”“龙城英才”等政策。
4月 宁德 公积金新政 据福建省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近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4月15日起执行。其中,办法提出,取消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限制。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的情况下,还可办理购建房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以及公贷逐月冲和还商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办法还提出,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地工作地要求;提高低保家庭提取额度,职工本人或配偶为低保人群的,职工账户余额可全部提取。同时,宁德市还将调整大病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近三年内发生的实际自费支付部分。情形一患有医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情形二近一年内住院自费达到5万元以上。
4月7日 青岛 楼市新政 4月7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涉及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组合贷款等多个方面。其中,办法规定,借款申请人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月9日 福州 楼市新政 4月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5〕3号),旨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落实福建省相关管理办法。通知明确了缴存管理、提取管理、贷款管理及投诉补缴等事项。在缴存管理方面,允许困难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降低缴存比例至不低于1%,最长期限为12个月。同时,放宽了提取间隔,职工每月可申请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在贷款管理方面,规范了贷款基本条件和年限,明确公积金贷款以年为单位,可贷年限与共同还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75年。
4月10日 海南 公积金新政 4月10日,海南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通知提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100万元调整至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9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
4月 常德 公积金新政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了《“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通知明确,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据悉,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测算,“二孩”缴存职工家庭单、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可达72万元、96万元。“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单、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可达90万元、120万元。
4月12日 海南 楼市新政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提振和扩大消费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其中,该行动方案也重点提及了“楼市消费”相关内容。上述行动方案共35条,其中在第十二条中重点提到:优化住房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现“优房优价”;鼓励和支持多孩家庭加购住房;继续落实好首套、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15%首付比例等相关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提前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优化租房提取和离职提取政策及办理流程。
4月14日 合肥 公积金新政 4月14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调整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还款能力系数由0.5调整为0.6,在保证借款人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0%调整为60%;调整借款人最高可贷年限计算方法,借款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年限可按夫妻双方贷款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计算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同时,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单身职工由每月1200元上调至1500元,每年度不超过1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月2400元上调至3000元,每年度不超过36000元。优化已故缴存人提取流程。
4月16日 青岛 公积金新政 4月16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共12条,涉及降低人才购房门槛、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增加“好房子”住宅供给等多个方面。通知明确,鼓励相关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来青就业创业青年群体,出台“低月供”的住房贷款金融产品,最长可前10年仅归还利息。新购房者可申请该金融产品,已购房者可调换按揭贷款为该金融产品。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化“以旧换新”。鼓励国有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进行以旧换新。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
4月17日 苏州 公积金新政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政策要点包括: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苏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4月18日 吉林 公积金新政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在《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购房,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即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为91万元。
4月18日 杭州 楼市新政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享受契税优惠住房套数查询规则的通知,现将我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套数查询规则调整如下:一、购买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住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的住房套数查询范围确定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21日起执行。2025年4月21日前,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尚未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4月21日 苏州 楼市新政 苏州发布改善型住宅试行新政。其中提到,鼓励提升住宅阳台等半开敞空间,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层总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18%的部分,可按1/2计算容积率。鼓励与轨道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鼓励项目结合周边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就近设置人行出入口。如项目人行出口与周边轨道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在300米范围内的,其机动车配建停车指标可折减至90%;项目人行出口与周边轨道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在300-500米范围内的,其机动车配建停车指标可折减至95%。如轨道站点为换乘站的,其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指标可在原折减基础上进一步折减至90%。
4月23日 厦门 楼市新政 厦门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对厦门市房票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优化升级后的政策自今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了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还可以购买通用厂房。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还可以将房票转让。同时,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奖励2%。部分楼盘还可享受开发商专属折扣。
4月23日 杭州 公积金新政 4月23日,“浙江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
4月25日 四川 楼市新政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全省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建造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4月28日 上海 公积金新政 近年来,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但这一就业群体中不少人还没纳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经过调研,发布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政”,自6月1日起施行。新政明确:本市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限户籍,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可根据灵活就业人员自身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按2024年度缴存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最低为270元,最高为8860元。而相较之前,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更自由,账户转移上也更方便。除此之外,此次新政也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公积金贷款。
4月28日 东莞 楼市新政 东莞市住建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鼓励2025年5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住宅项目实行全装修。东莞还鼓励全装修“样板先行”。鼓励建设单位提供“菜单式”全装修模式,满足购房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项目设置样板间的,在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工艺、材料样板和装修实体样板制度,明确各项指标标准;在楼栋实体内按照每种户型、不同装修标准的装修设计文件分别设置样板间,展示所有交付标准内容,非交付标准的活动家具等内容应予以注明。验收合格的样板间作为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的参照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全装修住宅销售合同应包含全装修内容,销售总价应包括装修款项,不得就装修部分另行或者由第三方与购房者再次签订装修合同或协议。
4月28日 广州 楼市新政 广州市南沙教育局平台公布了包含《通知》、关于印发《2025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的通知、2025年南沙区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案等多条内容,信息量很大!划重点,关键重磅的消息——购买南沙区新建商品住房,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购买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详细】
4月30日 武汉 楼市新政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优化青年群体住房贷款服务。鼓励商业银行面向在汉就业创业青年群体,提供特色化住房贷款金融产品及多样化还款方式。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与首套房保持一致。加大对“由租转购”缴存职工支持力度,可将租房提取额合并纳入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加大“以旧换新”收购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推进以旧换新。积极开展住房跨区“以旧换新”,全市计划收购个人二手住房3000套用于各类租赁住房、安置房。持续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2025年12月31日前,对今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所在区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全额补助优惠。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202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6万元、12万元购房补贴。加大购买商办类房屋支持力度。202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商品房用于非经营用途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下调至45%,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
5月2日 苏州 楼市新政 据微信公众号“苏州发布”5月2日消息,为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苏心购房季”活动期间(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全市范围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拆迁安置房等)的购房家庭,可享受购房合同金额的0.5%的补贴(以网签备案合同金额为准)。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由购买的新房所在县级市(区)负责按程序发放补贴。
5月13日 信阳 楼市新政 河南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并将该工作措施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工作措施包括严控预售许可条件、严格预售资金缴存、规范预售资金使用、严格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合理把握工程进度、准确界定新出让土地等六个方面。其中提到,文件印发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进度需达到主体封顶方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
5月14日 山东 楼市新政 从5月14日召开的山东省“好房子”建设工作会上获悉,当前,山东正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步伐,全省16市全部出台“好房子”相关技术标准和导则,全方位提升住房品质。其中,济南市建立7类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115项控制要素,明确硬性要求;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好房子”建设技术导则,明确5大类19项指标,从供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配套出台16个文件;淄博市创新“立体社区”开发模式;潍坊市建立“好房子”四个维度174条标准体系,全省初步形成了上下协同联动、持续纵深推进的良好格局。
5月21日 海口 楼市新政 5月21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30日。《细则》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管理活动。其中所谓取得完全产权,是指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权利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后取得该套住房完全产权,将该套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活动。此外,《细则》所称上市交易,是指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权利人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后取得该套住房完全产权,将该套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并转让给第三人的活动。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原则上不得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
5月26日 广西 楼市新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通知调整了个人在广西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契税征收税率。对个人在广西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在广西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在广西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5月28日 合肥 楼市新政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2025年5月15日(含当日,下同)起至2026年5月14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凡在合肥市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继续按《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房联办〔2024〕4号)实施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资金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兑现。
5月30日 重庆 楼市新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关于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通知提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一年内出售中心城区原有住房的,由新购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总房款1%的补贴。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由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总房款0.5%的补贴。
5月30日 湖南 楼市新政 湖南省住建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指出,将加大契税等政策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同时,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买新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或面积补贴。同时,将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不低于20%、30%。
5月31日 南通 楼市新政 江苏省南通市住建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给予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主城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下同)范围内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鼓励单位组织职工团购住房。对单位组织职工一次性团购5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人每套购房款总额2%的购房补贴。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对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继续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购房补贴。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且首次来市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人员购买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继续给予购房款总额2%的购房补贴。
6月1日 济南 楼市新政 据微信公众号“济南政务”消息,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购买本市高品质住宅(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调整为上浮30%。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