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 |
沈阳 |
公积金新政 |
1月7日,沈阳市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延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期限;二是,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期限;三是,放宽灵活就业等群体“商转公”贷款中原商贷已偿还年限;四是,提高“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五是,放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 |
| 1月6日 |
贵阳 |
楼市新政 |
近日,贵阳市出台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据悉,该活动由贵阳市住建局联合行业协会共同推动,旨在通过打通新房与二手房交易链条,降低居民换房成本、缩短换房周期,激活改善型需求。此外,此次活动还提供财税与金融政策支持。 |
| 1月11日 |
三亚 |
楼市新政 |
1月11日,三亚市住建局发布《三亚市商品房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现售商品房项目纳入统一资金监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土地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须与职能部门签订准入协议,约定以基本存款账户作为现售项目唯一资金账户,全部开发建设及销售资金须入账;预售项目仍按海南省现行规定执行。税务、人行、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将共享账户信息,商业银行发现购房款流入非监管账户须即时上报。销售环节实行“双录”制度。签约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需录音录像,承诺购房款转入监管账户,影像资料作为网签备案必备文件;现房网签前,主管部门须通过银行系统确认房款已入监管账户。对设抵押项目,分批解除抵押后方可网签,严防“带押销售”。 |
| 1月13日 |
湖北咸宁 |
楼市新政 |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住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建局 、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市城区实施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并新增装修补贴、鼓励团购商品房等举措,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详细】 |
| 1月13日 |
宁夏银川 |
楼市新政 |
1月13日,宁夏银川市政府获悉,《银川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正式施行。措施从土地保障、规划设计、住房品质、政策支持、保障供应等8个方面精准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
| 1月14日 |
湖南 |
楼市新政 |
1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2026年一季度经济实现平稳起步的若干举措》。其中,举措提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利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安置房和大学生宿舍等工作。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围绕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各地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安居芙蓉·畅购好房”促销活动。实施住房品质提升工程,满足人民群众的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开展省市两级债券融资调研走访活动,加大直接融资工作推进力度。深入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不少于2家。【详细】 |
| 1月26日 |
天津 |
公积金新政 |
1月26日,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详细】 |
| 1月29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1月29日,上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通知,经评估,《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据悉,《通知》明确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征管事项,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计算、应税住房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计算、申报纳税期、相关信息变化处理等共十个方面。【详细】 |
| 2月2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2月2日,上海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作实质性启动。上海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在签约活动上表示,上海开展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是精准对接新市民、青年人、大学毕业生、各类人才等群体的租赁需求,助力构建青年发展型城市的有力举措。上海市浦东新区、静安区、徐汇区作为首批试点区。第一批拟收购房源将着重房型匹配、布局合理、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等特点,尽量精准匹配各领域人才“职住平衡”需求,为更多青年人提供优质居住选择,为城市核心产业发展筑牢人才支撑。【详细】 |
| 2月14日 |
惠州 |
楼市新政 |
2月14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公积金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提出普通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详细】 |
| 2月24日 |
广州 |
楼市新政 |
2月24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自媒体传播秩序,净化网络舆论生态,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正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自媒体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涉房自媒体合规运营意识,减少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乱象。【详细】 |
| 2月24日 |
淮安 |
楼市新政 |
2月24日,淮安出台楼市新政:一是,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二是,实施企业团购人才房补贴。三是,实施赡养老人购房补贴。四是,加大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新生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4%;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25周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6%,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政府共有产权保障面积(人均24平方米)上浮10%。五是,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长幼随学”。【详细】 |
| 2月25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内容涉及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等内容。【详细】 |
| 2月26日 |
长春 |
公积金新政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7项政策调整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物业费;新增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提取,不受12个月间隔限制。贷款方面,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额度可上浮10%,现役军人可申请贷款。【详细】 |
| 3月2日 |
南充 |
楼市新政 |
3月2日,四川省南充市发布《南充市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六条措施》,重点提出首次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1%住房贷款贴息,最高20万元优惠。生育二孩家庭购房补贴5万,三孩补贴10万,购房累计最高可领15万。政策有效期2026-2028年,覆盖商品房和商业办公用房。【详细】 |
| 3月3日 |
西安 |
公积金新政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3月3日发布通知,优化失业职工提取公积金流程。新规允许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在账户封存满两年后,可直接提供失业声明办理提取,无需再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此前职工需持证证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才能办理。【详细】 |
| 3月6日 |
杭州余杭 |
楼市新政 |
3月6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推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余杭区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在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给予每套5万元补助。【详细】 |
| 3月9日 |
福州 |
公积金新政 |
福州优化公积金政策,涉及贷款套数认定、住房装修提取等6方面。重点提出省内卖房12个月内购二套享首套利率,多子女家庭购二套同样适用;本市购房满6个月至5年内可提公积金,1500元/㎡标准(上限144㎡);取消产权车位提取时间限制,持证满6个月即可3年内提取。【详细】 |
| 3月10日 |
成都 |
公积金新政 |
3月10日,成都拟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目前正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同时,成都拟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自政策施行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贷款次数限制。此外,成都还拟将优化贷款套数认定,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购买现房,对实施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详细】 |
| 3月16日 |
深圳 |
公积金新政 |
3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全面修订完善。新规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优化缴存机制、扩大覆盖范围、强化权益保障,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详细】 |
| 4月16日 |
南京 |
公积金新政 |
4月16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提到,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至安徽省全域。在现有苏皖17个城市的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安徽省全域。苏皖全部29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南京市购房均可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安徽省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市购房相关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限制。【详细】 |
| 4月16日 |
郑州 |
公积金新政 |
4月1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延迟退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前提下,贷款到期时间男性由原来的65岁延长至68岁、女性由原来的60岁延长至63岁。【详细】 |
| 4月20日 |
珠海 |
楼市新政 |
4月20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公积金中心等六部门,正式印发珠建〔2026〕57号楼市优化调整文件,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进一步优化楼市调控,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居民刚需与改善型住房需求。新政涵盖多项惠民购房举措及公积金贷款额度升级等。【详细】 |
| 4月20日 |
青岛 |
公积金新政 |
4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进行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一是提高基础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1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90万元。二是提高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上限。青岛市各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的政策不变,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各项额度上浮政策后最高贷款限额由170万元上调至24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各项额度上浮政策后最高贷款限额由110万元上调至160万元。【详细】 |
| 4月24日 |
温州 |
公积金新政 |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4月24日,浙江省温州市发布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在住房公积金、信贷等方面持续发力。此次“新十条”政策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核心内容涵盖十大方面,重点优化民生保障与市场管理服务【详细】 |
| 4月30日 |
武汉 |
公积金新政 |
4月30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从7个方面优化房地产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购房补贴惠及多类人群【详细】 |
| 4月30日 |
天津 |
楼市新政 |
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1部门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提出了11条政策。【详细】 |
| 4月30日 |
广州 |
楼市新政 |
广州市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并实施了被称为“穗八条”的房地产新政,新政通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拓宽房票适用范围等八大举措,从供需两端全面发力。【详细】 |
| 5月5日 |
广州市花都区 |
楼市新政 |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花都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畅通住房置换链条、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供需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
| 5月7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5月7日,在节目中,上海市房管局局长高世昀表示,上海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等重点群体,围绕家庭不同成长阶段,打造多样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从“一张床”“一间房”到“一套房”,让市民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稳、租得好。【详细】 |
| 5月10日 |
山西 |
公积金新政 |
5月10日,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整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68周岁。缴存职工于2026年5月10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的,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住房,凭5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分别办理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详细】 |
| 5月10日 |
大连 |
公积金新政 |
5月10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取消不同提取情形及同一提取情形中不同提取依据申请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取消提前全部偿还商业贷款或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后需在12个月内申请提取的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时间。【详细】 |
| 5月13日 |
湖南 |
楼市新政 |
5月13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新湘十条”),该政策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新政策旨在稳定市场,精准对接民生需求,重点围绕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等方面推出系列支持举措。【详细】 |
| 5月19日 |
厦门 |
公积金新政 |
5月1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建房〔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市正式出台六条住房公积金优化措施,旨在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此次出台的六条措施涵盖贷款利率、提取范围、提取时限等多个方面,针对性解决群众购房、装修等实际需求。【详细】 |
| 5月31日 |
淮安 |
公积金新政 |
淮安市于2026年5月3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淮安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四条举措》,推出多项购房补贴并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新政包含四项核心举措。一是继续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二是实施新来淮人员购房补贴;三是实施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四是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详细】 |
| 6月2日 |
广州市南沙区 |
楼市新政 |
6月2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沙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发放南沙区“以旧换新”专项补贴,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参与南沙区住房“以旧换新”的居民个人,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款总额的1%发放专项补贴,单套房屋最高补贴人民币2万元,补贴总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用完即止。南沙区“以旧换新”专项补贴可与广州市“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南沙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激励政策叠加享受。【详细】 |
| 6月2日 |
珠海 |
公积金新政 |
6月2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增设城市更新改造提取和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两项服务事项。【详细】 |
| 6月3日 |
山东淄博 |
公积金新政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3日发布《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购房首付、自住住房提取可联动购房者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资金,加装电梯提取新增老旧电梯更新场景。【详细】 |
| 6月24日 |
辽宁鞍山 |
公积金新政 |
6月2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推出阶段性公积金惠民政策,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商业贷还贷提取及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一步减轻鞍山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全面满足群众刚性及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详细】 |
| 6月30日 |
天津 |
公积金新政 |
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近日推出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便民新举措。根据新举措,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首付款。【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