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 |
沈阳 |
公积金新政 |
1月7日,沈阳市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延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期限;二是,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期限;三是,放宽灵活就业等群体“商转公”贷款中原商贷已偿还年限;四是,提高“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五是,放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 |
| 1月6日 |
贵阳 |
楼市新政 |
近日,贵阳市出台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据悉,该活动由贵阳市住建局联合行业协会共同推动,旨在通过打通新房与二手房交易链条,降低居民换房成本、缩短换房周期,激活改善型需求。此外,此次活动还提供财税与金融政策支持。 |
| 1月11日 |
三亚 |
楼市新政 |
1月11日,三亚市住建局发布《三亚市商品房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现售商品房项目纳入统一资金监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土地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须与职能部门签订准入协议,约定以基本存款账户作为现售项目唯一资金账户,全部开发建设及销售资金须入账;预售项目仍按海南省现行规定执行。税务、人行、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将共享账户信息,商业银行发现购房款流入非监管账户须即时上报。销售环节实行“双录”制度。签约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需录音录像,承诺购房款转入监管账户,影像资料作为网签备案必备文件;现房网签前,主管部门须通过银行系统确认房款已入监管账户。对设抵押项目,分批解除抵押后方可网签,严防“带押销售”。 |
| 1月13日 |
湖北咸宁 |
楼市新政 |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住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建局 、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市城区实施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并新增装修补贴、鼓励团购商品房等举措,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详细】 |
| 1月13日 |
宁夏银川 |
楼市新政 |
1月13日,宁夏银川市政府获悉,《银川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正式施行。措施从土地保障、规划设计、住房品质、政策支持、保障供应等8个方面精准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
| 1月14日 |
湖南 |
楼市新政 |
1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2026年一季度经济实现平稳起步的若干举措》。其中,举措提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利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安置房和大学生宿舍等工作。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围绕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各地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安居芙蓉·畅购好房”促销活动。实施住房品质提升工程,满足人民群众的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开展省市两级债券融资调研走访活动,加大直接融资工作推进力度。深入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不少于2家。【详细】 |
| 1月26日 |
天津 |
公积金新政 |
1月26日,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详细】 |
| 1月29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1月29日,上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通知,经评估,《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据悉,《通知》明确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征管事项,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计算、应税住房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计算、申报纳税期、相关信息变化处理等共十个方面。【详细】 |
| 2月2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2月2日,上海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作实质性启动。上海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在签约活动上表示,上海开展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是精准对接新市民、青年人、大学毕业生、各类人才等群体的租赁需求,助力构建青年发展型城市的有力举措。上海市浦东新区、静安区、徐汇区作为首批试点区。第一批拟收购房源将着重房型匹配、布局合理、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等特点,尽量精准匹配各领域人才“职住平衡”需求,为更多青年人提供优质居住选择,为城市核心产业发展筑牢人才支撑。【详细】 |
| 2月14日 |
惠州 |
楼市新政 |
2月14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公积金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提出普通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详细】 |
| 2月24日 |
广州 |
楼市新政 |
2月24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自媒体传播秩序,净化网络舆论生态,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正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自媒体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涉房自媒体合规运营意识,减少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乱象。【详细】 |
| 2月24日 |
淮安 |
楼市新政 |
2月24日,淮安出台楼市新政:一是,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二是,实施企业团购人才房补贴。三是,实施赡养老人购房补贴。四是,加大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新生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4%;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25周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6%,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政府共有产权保障面积(人均24平方米)上浮10%。五是,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长幼随学”。【详细】 |
| 2月25日 |
上海 |
楼市新政 |
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内容涉及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等内容。【详细】 |
| 2月26日 |
长春 |
公积金新政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7项政策调整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物业费;新增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提取,不受12个月间隔限制。贷款方面,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额度可上浮10%,现役军人可申请贷款。【详细】 |
| 3月2日 |
南充 |
楼市新政 |
3月2日,四川省南充市发布《南充市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六条措施》,重点提出首次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1%住房贷款贴息,最高20万元优惠。生育二孩家庭购房补贴5万,三孩补贴10万,购房累计最高可领15万。政策有效期2026-2028年,覆盖商品房和商业办公用房。【详细】 |
| 3月3日 |
西安 |
公积金新政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3月3日发布通知,优化失业职工提取公积金流程。新规允许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在账户封存满两年后,可直接提供失业声明办理提取,无需再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此前职工需持证证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才能办理。【详细】 |
| 3月6日 |
杭州余杭 |
楼市新政 |
3月6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推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余杭区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在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给予每套5万元补助。【详细】 |
| 3月9日 |
福州 |
公积金新政 |
福州优化公积金政策,涉及贷款套数认定、住房装修提取等6方面。重点提出省内卖房12个月内购二套享首套利率,多子女家庭购二套同样适用;本市购房满6个月至5年内可提公积金,1500元/㎡标准(上限144㎡);取消产权车位提取时间限制,持证满6个月即可3年内提取。【详细】 |
| 3月10日 |
成都 |
公积金新政 |
3月10日,成都拟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目前正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同时,成都拟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自政策施行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贷款次数限制。此外,成都还拟将优化贷款套数认定,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购买现房,对实施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详细】 |
| 3月16日 |
深圳 |
公积金新政 |
3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全面修订完善。新规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优化缴存机制、扩大覆盖范围、强化权益保障,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详细】 |